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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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扭转逐利倾向,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 称《规定》) 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 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6 号, 以下 简称《通知》),我部决定开展直属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经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党  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规定》和《通知》 要求, 强化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主体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与违  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以合作办学、财务收支、合同签署等领域

重点,从严从实推进对照检查整改及核查工作, 切实维护高校 非学历教育办学秩序,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二、整治重点

在全面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规定》及《通知》要求基础 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展开。

(一) 制度建设。高校是否严格贯彻《规定》要求, 建立了 科学、有效的非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和机制, 以及是否将非学历教 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学校党委(常委) 会议事项和“三重 一大”决策范畴。

(二) 归口管理。高校是否按照“管办分离”原则, 明确了 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审批事项。归口管理部门是否存在 设立在实际举办非学历教育的院系或部门的情况。高校各类独立 法人单位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是否纳入了学校统一管理。

      (三) 合作办学。《通知》印发后,高校是否全面停止了与 校外机构合作开展的非学历教育项目, 已有尚在合同有效期的合 作办学项目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四)财务收支。非学历教育学费是否全额由高校直接收取, 是否存在代收费、搭车收费;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 财务规章制度和学校有关经费支出管理规定,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的,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非学历教育课酬、劳务费等酬金是否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据实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