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更新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医学院校,各住培基地, 省医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24〕2 号)和《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管理办法》(粤卫规〔2022〕9 号)等文件精神,我委于2024年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简称“专 指委”)更新推荐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更新专指委名称
更新名称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包括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
二、更新专指委专业
更新设置各专业专指委32 个,其中专业类 29 个、管理类专业 3 个,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
三、专指委工作任务
(一)管理类专指委。
1.综合管理专指委:
(1)制订全省住培招收和综合管理年度计划;
(2)制订住培基地管理相关标准和指南等;
(3)指导全省住培基地建设和管理,协助省住培专家库的建设和维护;
(4)协助组织住培基地年度现场评估,组织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动态调整和专指委评价工作,提出动态调整和综合评价总体意见;
(5)组织开展年度住培项目绩效自评;
(6)组织开展培训管理相关教学研究、经验会议和学术交流;
(7)承担其他有关工作。
2.师资管理专指委:
(1)制订全省住培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年度计划;
(2)制订住培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相关标准和指南;
(3)指导全省住培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协助省住培师资库的建设与维护;
(4)组织实施骨干师资培训;
(5)组织开展师资建设相关的教学研究、培训会议和学术交流;
(6)承担其他有关工作。
3.数字管理专指委:
(1)制订全省住培数字化建设和管理年度计划;
(2)制订住培基地数字管理相关标准和指南等;
(3)负责省级住培信息化系统完善和管理,指导全省住培基地信息化建设;协助我委建设全省住培大数据,负责省住培专家库、师资库的建设和维护;
(4)组织开展数字管理相关教学研究、培训会议与学术交流;
(5)协助我委负责住培相关经费分配,提供和审核相关数据;
(6)承担其他有关工作。
(二)各专业类专指委:
1.各专业专指委。
(1)制订本专业培训和管理年度计划;
(2)制订本专业培训和管理相关标准和指南,完善本专业培训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和流程;审核本专业培训轮转计划;
(3)指导全省本专业基地建设,指导本专业过程考核;
(4)组织开展本专业基地现评估评价和动态调整工作,并提出评估评价和动态调整意见;
(5)按国家和省考核要求牵头组织实施本专业结业临床实 践能力考核,工作内容包括制定本专业考核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程,建设本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试题库,组织本专业主考官培训和巡考等;
(6)组织实施本专业骨干师资培训;
(7)组织开展本专业相关教学研究、培训会议和学术交流;
(8)承担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2.模拟医学专指委。
(1)制订本专业培训和管理年度计划;
(2)制订本专业相关标准和指南;
(3)指导全省临床技能中心建设;协助全省住培系统信息化建设、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4)组织开展本专业评价工作,配合涉及临床技能中心的 相关评估评价、过程管理等;
(5)制订并组织推广本专业通识课程,组织开展骨干师资培训;
(6)组织开展本专业相关教学研究、培训会议和学术交流;
(7)承担其他有关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我委积极创造条件给予专指委工作必要的支持,并对专指委工作进行评价。省医师协会协助我委培训各专指委,指导专指委开展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指委对我省住培工作的推动作用,全力支持专指委工作,在政策、协调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确保专指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指委牵头单位要为开展专指委工作提供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工作经费等,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投入,配备专人负责,建立规章制度,理顺工作 流程,保障专指委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员单位要支持专指委牵头单位工作,为承担专指委工作任务提供所需要的条件。
(三)各专指委要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制订相关规程、协助指导住培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提升培训内涵和建设,积极完善和探索创新教学模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于每年11 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提交综合管理专指委;综合管理专指委组织对各专指委年度工作进行评价,于年底前报我委科教处。
(四)各住培基地和专业基地要积极配合专指委工作,主动接受专指委指导,配合做好相关评估评价,积极完善培训条件和内涵建设,促进培训质量再提升。
附件: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