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示范性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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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省教育厅拟采用竞争性申报评审的方式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我省2024年度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示范性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内容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的指导方案要求,结合我省2024年职业教育重点工作和师资培训需求调研等相关情况,拟设置三教改革研修、名师名校长培育、校企双向交流、特色及创新项目等4个类型9个类别的项目。具体申报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二、 申报条件

拟承担2024年我省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三教”改革研修、校企双向交流、特色及创新项目类型的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公布的我省国家级和我省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拟承担名师名校长培育项目类型的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公布的我省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三、 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报单位须以法人单位名义上报材料;可申报1个或多个项目,同一项目可申报1期(班)或多期(班)。 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最多可申报不超过40个班期,其他我省“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最多可申报不超过30个班期。

(二)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先进行申报基本条件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报院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原则和要求择优推荐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项目。

(三)项目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和推荐结果,由省教育厅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下达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呈批;根据审批结果,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培训任务并将项目经费据实 核拨给项目承担院校。实际安排培训项目及培训人数以国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情况及省财政厅批复为准。

四、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充分进行需求调查分析,根据教师需求和单位培训条件,科学申报培训项目和制定项目培训方案,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课程思政等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内容。项目申报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执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培训费管理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培训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经费支出,确保经费使用效益。提交的申报方案需附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金预算及开支说明。

(三)广东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经费 标准为集中面授(含跟岗阶段)按照不高于550元/人/天的标准,网络研修按照不高于4元/人/学时的标准核拨。经费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课程资源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住宿费等。

(四)申报单位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盖章PDF版)及项目汇总表(附件3,可编辑版和盖章PDF版)于2023年9月20日前电子材料上传至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xmgl.gpnu.edu.cn/xmsb)。

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齐爽;联系电话:020-38265747。

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管理系统联系人:黄经赢;联系电话:020-38256637。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人:湛伟施,马桂波;联系电话:020-37627067。

 

附件:1.2024年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示范性培训项目拟设置情况表

2.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