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继续教育 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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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广东开放大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学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部署,进一步推进我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内涵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共8项,包括社区教育创新区、老年大学示范校、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社区教育示范基地、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项目、职业培训典型项目。各类项目建设单位、推荐单位、推荐名额等详见附件1。

二、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推荐。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市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含驻地省属中职学校)、

成人高校、社区学院、老年大学、乡村振兴学院和其他有关单位的项目推荐工作;各有开展继续教育业务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等负责组织本校项目推荐;有关学会、协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根据实际组织项目推荐。各项目根据建设指南(附件2)推荐要求限额推荐,所推荐项目需由推荐单位公示5天,并无异议。

(二)立项遴选。省教育厅组织各类项目遴选工作,遴选结果在省教育厅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后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

(三)项目建设和验收。通过立项的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指南和申报方案开展建设,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组织项目验收,通过验收认定为省级项目。

三、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将把各地、各校项目建设和实施成效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评价,并统筹予以经费支持。各地市教育局、高校应对立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各地市教育局、各高校需在官网设立“2022年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专栏”,将项目申报书、佐证材料等上传到专栏中,供评审时使用。申报材料不设置密码,面向社会公开,确实不宜公开的佐证材料可设置密码,并将密码在项目汇总表中注明。申报专栏须包括推荐单位公示文件、推荐公文、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项目佐证材料等。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按要求向推荐单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四)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推荐工作,并将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包括推荐单位公文、《2022年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汇总表》(PDF盖章版和Excel版)、项目申报书(PDF版,名称: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zzczsjy@gdedu.gov.cn。

省教育厅职终处联系人及电话:李庆松,赵小段,020-37626863。

 

附件: 1.2022年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信息表

2.2022年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指南

3.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5.广东省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参考指标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