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科教处(科)、各有关医学院校住 培主管部门、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 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版)》和《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2022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工作,不断巩固提高培训 质量,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与内容

(一) 评估依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 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2022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 容与标准(2022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2022年 版)》。

(二) 评估主要内容。按照中国医师协会颁布的《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评估指标(2022年版)》(含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部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3楼 邮编:510050 以下简称“评估指标”),坚持以培训质量为核心,以过程规范为重 点,以专业基地为基础,全面掌握培训基地整体工作情况,重点关 注住培专项经费使用、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住培基地和专业基地培 训全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二、评估方式

采取基地自查、主管部门督导和省级部门评估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一) 住培基地自查。由各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对照评估指标, 逐项逐条对照开展年度自评工作。

(二) 主管部门督导。由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科教 处(科)、各有关医学院校住培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属地(校)主 管部门”)结合辖区内住培基地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基地督导工作。

(三) 省级部门评估。省医师协会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住培相关 分支机构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估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座谈访谈、现场考核、反馈指导等方法给予培训基地和 专业基地评估和指导,开展形式包括综合评估、专业评估和飞行检查。

 

三、评估对象

(一) 自查对象:61家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专业 基地和协同单位)。

(二) 主管部门督导对象:属地(校)主管部门可自行选择督 导对象,建议重点关注辖区内新增的第三批培训基地、拟申请复评 的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以及近三年培训质量排名靠后的专业基地, 具体参考名单见附件1。

(三)省级部门评估对象:结合属地(校)主管部门督导工作 开展情况和住培基地自查工作情况,以及住培基地管理和培训质量 在全省的排位,科学合理确定评估对象。重点评估已申请复评的培 训基地和专业基地、第三批培训基地和近三年首次医师资格考试通 过率、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和结业考核通过率多次处于较后位置的专 业基地(含重点专业基地)。

 

四、评估时间安排

(一) 自查阶段(9月15日前完成)。61家国家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基地于9月15日前,登录国家毕业后医学教育网(网址:ht tps://www.ccgme-cmda.cn/)完成年度自评报告提交,并根据评估指 标和住培现场评估材料及场地准备要求(见附件2 ),完善住培管理 台账资料备查。

(二) 督导阶段(10月15日前完成)。请属地(校)主管部 门于10月15日前,结合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辖区内住培 基地工作情况,有重点地完成辖区内住培基地(含专业基地和协同 单位)督导工作,并将督导情况报告(含专家名单)报送至省医师 协会邮箱 gdmda@vip.163.com。

(二) 评估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省医师协会将根据属地 (校)主管部门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和住培基地自查工作情况,分别与各地各有关基地做好沟通协调,择重点择期分批次组织小分队开 展现场评估。原则上提前一周具体商定现场评估时间并做好书面通 知,如遇疫情调整,则另行通知。

(三) 总结通报阶段(12月20日前完成)。对全省住培基地 自查、督导和评估工作进行全面的专项总结,重点分析成绩、经验 以及不足和教训,进一步推进专业基地培训模式探索实践,推动全 省住培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医师协会将按要求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 工作总结和通报建议,具体结果通报由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情况 另行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 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科教处(科)、各有 关医学院校住培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承担起辖区住培制度 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全省基地评估工作安排加大辖区内住培基地 督导工作力度,做到指导到位、监督到位、检查到位和激励到位, 稳妥有序推进辖区内住培工作。

(二) 各住培基地要高度重视基地自查、督导和评估工作,对 照评估指标严格自查自纠,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有关工作安 排前提下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督导和省级评估工作开展,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

(三)各住培基地要以督导和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住 培工作质量。要不断改善住培教学条件,强化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 建设,规范培训全过程管理,做好师资和学员保障,提升住培教学 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培训质量。

 

附件:

12022年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重点关注 对象(按属地(校)主管部门分发)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现场评估材料及场地准备要求

 

广东省医师协会

2022年9月5日

 

(联系人:省医师协会曹婕020-83825403,乡汝浩020-83054041)